首页>省级权限医疗机构执业登记注册 省级权限医疗机构执业登记注册【市】

办理须知

实施主体

渭南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实施主体性质法定机关
承办机构医政医管局(省中医药管理局)权力来源

省卫健委

办件类型承诺件共同实施部门
行使层级

市级

通办范围

全市

法定时限30个工作日承诺期限30个工作日
咨询电话

0913-2933784

监督电话

0913-2931233

是否收费不收费是否可以在线申报
中介服务不需要结果名称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到现场办理的次数2
受理地点、时间

受理地点: 渭南市行政服务中心市卫计局54号窗口(渭南市临渭区车雷大街69号) 受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 9:00-12:00 13:30-17:00;9:00-12:00 14:00-17:00 (法定节假日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申请条件

1.有设置医疗机构批准书; 2.符合医疗机构的基本标准; 3.有适合的名称、组织结构和场所; 4.有与其开展业务相适应的经费、设施、设备和专业卫生技术人员; 5.有相应的规章制度; 6.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设定依据

(一)《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149号)第十七条医疗机构的执业登记,由批准其设置的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办理。按照本条例第十三条规定设置的医疗机构的执业登记,由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办理。 (二)《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卫生部令第35号)第二十六条登记机关在受理医疗机构执业登记申请后,应当按照条例第十六条规定的条件和条例第十九条规定的时限进行审查和实地考察、核实,并对有关执业人员进行消毒、隔离和无菌操作等基本知识和技能的现场抽查考核。经审核合格的,发给《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审核不合格的,将审核结果和不予批准的理由以书面形式通知申请人。《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及其副本由卫生部统一印制。条例第十九条规定的执业登记申请的受理时间,自申请人提供条例和本细则规定的全部材料之日算起。

数量限制

依据当地设置规划设置

收费标准及依据

不收费

申请材料

请选择情形:
材料名称材料来源材料要求下载样表下载空表填报须知
设置批复
申请人自备
复印件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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仅限三级医院、三级妇幼保健院、急救中心、急救站、临床检验中心、中外合资合作医疗机构、港澳台独资医疗机构提供。
医疗机构申请执业登记注册书
官网下载:http://www.sxwjw.gov.cn
原件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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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机构分类登记表
官网下载: http://www.sxwjw.gov.cn
原件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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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机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签字表
官网下载: http://www.sxwjw.gov.cn
原件1份 
样表下载空表下载
授权委托书(非必要)
官网下载: http://www.sxwjw.gov.cn
原件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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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机构人员名录填报表
官网下载:http://www.sxwjw.gov.cn
原件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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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机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任职证明
官网下载: http://www.sxwjw.gov.cn
原件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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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提交说明

特殊环节

环节名称所需时限法定依据是否收费收费依据是否计算在法定办结时限内
实地核查
5
(一)《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149号)第十七条医疗机构的执业登记,由批准其设置的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办理。按照本条例第十三条规定设置的医疗机构的执业登记,由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办理。 (二)《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卫生部令第35号)第二十六条登记机关在受理医疗机构执业登记申请后,应当按照条例第十六条规定的条件和条例第十九条规定的时限进行审查和实地考察、核实,并对有关执业人员进行消毒、隔离和无菌操作等基本知识和技能的现场抽查考核。经审核合格的,发给《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审核不合格的,将审核结果和不予批准的理由以书面形式通知申请人。《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及其副本由卫生部统一印制。条例第十九条规定的执业登记申请的受理时间,自申请人提供条例和本细则规定的全部材料之日算起。

办理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