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行政许可 行政许可 | | 否 |
| 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人员执业证书核发 |
| XK21030000 | | 610500000000338625198A002 |
| 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人员执业证书核发 |
| 下放本级行使 | | 渭南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
| 法定机关 | | 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
| 自然人 | | 医疗卫生 |
| 县级 |
| 承诺件 | | 市级 |
| 工作日 |
| 20 工作日 | | 无 |
| 7 工作日 | | 无 |
| 无 | | 无 |
| 无 |
| 否 |
| 否 | | 不支持 |
| 是 | | http://zwfw.weinan.gov.cn/ |
| 可代办 | | 全县 |
| 窗口办理 |
| 2 |
| 手动填写 | 办理窗口: | 行政服务大厅54号窗口 |
| 春季9:00-12:00,13:30-17:00;夏季9:00-12:00,14:00-17:00 | | 渭南市临渭区车雷街69号 |
| 无 | | 无 |
| 否 | | 无 |
| 申请人对行政许可决定不服的,可在六十日内依法提出行政复议申请,或者在六个月内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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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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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913-2933932 |
| 无 |
| 无 |
| (1)《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人员合格证申请表》一式三份; (2)个人工作简历及总结; (3)学历、专业技术职称的证明材料; (4)一寸免冠报名照片3张; (5)参加培训并且考核合格的证明材料。 |
| 《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计划生育委员会令 第6号 )第三十三条: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人员实行持证上岗的制度。从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各类技术人员,应当经过相应的业务培训,熟悉相关的专业基础理论知识和实际操作技能,了解国家和地方的计划生育政策,掌握计划生育技术标准、服务规范,取得《合格证》,按《合格证》载明的服务项目提供服务。在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或从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医疗、保健机构中从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人员的《合格证》的审批、校验及其管理分别由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负责。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2004年6月29日国务院令第412号,2016年8月25日予以修改)附件第208项: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人员执业证书核发的实施机关是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主管部门。 |
|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 |
| 无 |
| 无 |
| 0913-2933784 | | 0913-2933005 |
| 行政服务大厅54号窗口 | | 行政服务大厅行政服务中心 |
| 无 |